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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物主重男輕女,

所以,

男人要體貼女人。


要鋤要丟雞蛋的大男人且慢,

這裡也不接受女權丁丁頒獎,

是PTT的,也不要來攏靠我,

那只是就我的生活體驗說說,

而已。


造物主也應該不會有意見的!


認識孩子的媽將近十年,結了婚到現在,

不管從哪一個角度來看,她都適職適任;

扮演清純美少女,當紅十年,載譽退隱,(不要笨得以為她真的是哪個電影明星嘿)

洗手作羹湯,餐餐美味,媲美三星廚師,

冒著脫離現實社會的危險,當全職媽媽,

克勤克儉,大特賣撿便宜貨的功力一流,

貴婦花錢甩肉,她的腰圍才大了三英吋,

女兒離開家後,還檢了個老本行搞專櫃,

信任先生到賣了她還幫忙算鈔票的地步。


這真的是我孩子的媽,只有少說沒多講;

我心疼她,不捨得她這樣付出過一輩子。


去年,猶豫了好一陣子之後,孩子的媽終於選擇退出自己在百貨的專櫃;

其實,她早應該讓自己清閒下來,到處去或讓我陪在她身邊一起出門的。













她從來沒有離開我身邊這麼多天;

沒錯,我是在想她。






相片是孩子的媽現在的年齡除二的時候拍的;


現在,

人家都會客氣的說:妳是小美女們的姊姊喔?

事後,她都會笑咪咪的問我:「真的喔?」,

再加一句讓我中箭的:「你帶幼齒的喔!」。<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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