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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舞劇 Saturday Nigrt Fever 週末夜狂熱;

明天開始公演。


早知道,他們是不會到高雄來的,(該罵);

也只有這種時候,才有點羨慕住在臺北附近的。


那是一齣根據同名電影為綱,改編的歌舞劇。


週末夜狂熱,1977年左右。電影上映的時候,

如果不是衝著 BEE GEES 的歌,

我根本就不會想買票看歌舞片;

因為,那時候,我根本不知道 John Travolta 約翰.屈伏塔是誰,

現在,除了幾首歌曲以外,劇情演了甚麼,也早就忘光光了。

(西城故事、紐約紐約、真善美之類的也都一個樣。)


看著廣告,儘量壓抑自己不要再去動北上的念頭;真不容易耶。

現在,最能說服自己放棄的理由是:

老骨頭才剛剛拼湊完成,不要再折磨自己一次喲。

反正不去看這一場表演,大概也不會怎樣吧?


念頭才剛打消,昨天一早,又被報紙踹了一下。


某報的自由談,登了篇「迪斯可三十年」的短文,

看著看著,才發現,時間一下子就倒流了三十年。


內文短短,真實的描述了那個不堪回首的世代。


「迪斯可」的確是在那個年代崛起,風靡,

也真的在當時那種既嚴苛又封閉的社會裡,

被用來抗拒威權,紓解一部分被壓抑的鬱悶。


暫停!我不知不覺,又開始唸經了。


真是的,報紙沒事幹嘛用「迪斯可三十年」當標題?

還用 Saturday Nigrt Fever 週末夜狂熱 誘惑我,

害我上了年紀,還在網誌上扯甚麼威權時代?

又不是每個人都經歷那個世代。誰體會你呀?


好,繼續!


對一個永遠都學不會跳舞的我來說,

「迪斯可」這種消耗體力的肢體擺動,

還是比不上聽重節奏的舞曲來得實在,

反正,我對「迪斯可」的感受,

沒有報紙說的那麼崇高就是了。


也難怪,廣告文案主打的還是偏於那一群上了年紀的。

那個世代可供回憶的娛樂事物,實在不多,

能夠跟得上潮流,享受余光、陶曉清等前輩或

ICRT 成天播放的進口歌就不錯了。

三不兩下,可以到地下舞會攪和「迪斯可」的更少;

所以,我就覺得,報紙聯想力也太豐富了。扯太硬。


光想起那時候,就覺得嘔。

現在,還有誰會把音樂這種東西稱為「靡靡之音」的?

就是濫音樂的意思啦!還禁聽、禁唱,抓到記小過的?


決定,台北不去了。哈就讓他哈到底吧!即使,來日不長。


老實說,那時候,

我還是比較喜歡「嬉皮」,一種比「迪斯可」更早的異類。

拜託,請先讓我自己吹捧一下幾十年前的塗鴉,

下次再說「嬉皮」。感恩喔~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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