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舞劇 Saturday Nigrt Fever 週末夜狂熱;
明天開始公演。
早知道,他們是不會到高雄來的,(該罵);
也只有這種時候,才有點羨慕住在臺北附近的。
那是一齣根據同名電影為綱,改編的歌舞劇。
週末夜狂熱,1977年左右。電影上映的時候,
如果不是衝著 BEE GEES 的歌,
我根本就不會想買票看歌舞片;
因為,那時候,我根本不知道 John Travolta 約翰.屈伏塔是誰,
現在,除了幾首歌曲以外,劇情演了甚麼,也早就忘光光了。
(西城故事、紐約紐約、真善美之類的也都一個樣。)
看著廣告,儘量壓抑自己不要再去動北上的念頭;真不容易耶。
現在,最能說服自己放棄的理由是:
老骨頭才剛剛拼湊完成,不要再折磨自己一次喲。
反正不去看這一場表演,大概也不會怎樣吧?
念頭才剛打消,昨天一早,又被報紙踹了一下。
某報的自由談,登了篇「迪斯可三十年」的短文,
看著看著,才發現,時間一下子就倒流了三十年。
內文短短,真實的描述了那個不堪回首的世代。
「迪斯可」的確是在那個年代崛起,風靡,
也真的在當時那種既嚴苛又封閉的社會裡,
被用來抗拒威權,紓解一部分被壓抑的鬱悶。
暫停!我不知不覺,又開始唸經了。
真是的,報紙沒事幹嘛用「迪斯可三十年」當標題?
還用 Saturday Nigrt Fever 週末夜狂熱 誘惑我,
害我上了年紀,還在網誌上扯甚麼威權時代?
又不是每個人都經歷那個世代。誰體會你呀?
好,繼續!
對一個永遠都學不會跳舞的我來說,
「迪斯可」這種消耗體力的肢體擺動,
還是比不上聽重節奏的舞曲來得實在,
反正,我對「迪斯可」的感受,
沒有報紙說的那麼崇高就是了。
也難怪,廣告文案主打的還是偏於那一群上了年紀的。
那個世代可供回憶的娛樂事物,實在不多,
能夠跟得上潮流,享受余光、陶曉清等前輩或
ICRT 成天播放的進口歌就不錯了。
三不兩下,可以到地下舞會攪和「迪斯可」的更少;
所以,我就覺得,報紙聯想力也太豐富了。扯太硬。
光想起那時候,就覺得嘔。
現在,還有誰會把音樂這種東西稱為「靡靡之音」的?
就是濫音樂的意思啦!還禁聽、禁唱,抓到記小過的?
決定,台北不去了。哈就讓他哈到底吧!即使,來日不長。
老實說,那時候,
我還是比較喜歡「嬉皮」,一種比「迪斯可」更早的異類。
拜託,請先讓我自己吹捧一下幾十年前的塗鴉,
下次再說「嬉皮」。感恩喔~。
- Mar 21 Wed 2007 14:19
迪斯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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