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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看過一小段文字,真的很有意思。

輾轉時日之後,我記不得正確的字眼,

然後,這小段文字在我腦袋裡頭起了化學作用,

我以為它是這麼寫的:

這是一個嚴肅的社會,

我們都需要苦中作樂。


我錯了,原文不是這麼寫的,哈!哈!哈!

實際上,原文是:


在嚴肅的社會裡,更要努力搞笑~。


文字就是這麼奧妙。

我看見,我唸它,然後,

我把它解讀成為我慣用的、我能理解的意思;

最後,還引用錯誤。還好,我正在努力搞笑。


這種會讓我自以為是的「玄機」,到處都有,

尤其在契約型的文件裡頭,經常會玩這一套,

最具代表性的,我看就非保險莫屬。


信用卡,簽錯了文件,影響還是有它的上限;

起碼,信用卡你先花,再簽名,還是有爽到,

被盜刷,權益受損,最痛的可能就鈔票而已。


保險,就不是了。

這些業者,看準沒有多少人會用十倍放大鏡,

一個字、一個字,仔細看完密密麻麻的條款,

即使,看得完,理解了沒?那就更不用說了。


去年中,動了個小小刀,動在左額頭。縫了美美的六針。

帥帥的醫師朋友仔細的撥弄了一陣子之後說:

好啦,可以回家了。付錢?不必了。健保給付範圍之內。

連掛號費都是友情贊助,醫藥費拿的是象徵性的,十元。


健保,保了幾十年,規規矩矩繳保費,這下子有受惠到!

心想,壽險保得更久,起碼也應該可以申請個幾千塊吧。

沒錯!那家壽險公司的處經理開賓士,送了張支票給我,


新台幣 貳 佰 元 整,即期支票,還禁止背書轉讓。


我是真傻眼了。活該。誰叫我平常就當慣了差不多先生。

條款裡頭有幾個小字,住院理賠。誰叫我老花眼,不看。

因為我沒能辦住院,理賠就是這麼多。


果然,文字是奧妙的,

果然,搞笑跟苦中作樂是不一樣的。

管它,反正呀,請大家支持「保護眼睛」活動就是了。

這樣,起碼,可以看得清楚契約「玄機」在哪裡。


還有後續,當天支票拿到,交給孩子的媽,

她一塞,不知道塞哪裡去了,一直找不到;

支票一年到期,不兌現,好像就免用了喔?!

天呀~~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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