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看過一小段文字,真的很有意思。
輾轉時日之後,我記不得正確的字眼,
然後,這小段文字在我腦袋裡頭起了化學作用,
我以為它是這麼寫的:
這是一個嚴肅的社會,
我們都需要苦中作樂。
我錯了,原文不是這麼寫的,哈!哈!哈!
實際上,原文是:
在嚴肅的社會裡,更要努力搞笑~。
文字就是這麼奧妙。
我看見,我唸它,然後,
我把它解讀成為我慣用的、我能理解的意思;
最後,還引用錯誤。還好,我正在努力搞笑。
這種會讓我自以為是的「玄機」,到處都有,
尤其在契約型的文件裡頭,經常會玩這一套,
最具代表性的,我看就非保險莫屬。
信用卡,簽錯了文件,影響還是有它的上限;
起碼,信用卡你先花,再簽名,還是有爽到,
被盜刷,權益受損,最痛的可能就鈔票而已。
保險,就不是了。
這些業者,看準沒有多少人會用十倍放大鏡,
一個字、一個字,仔細看完密密麻麻的條款,
即使,看得完,理解了沒?那就更不用說了。
去年中,動了個小小刀,動在左額頭。縫了美美的六針。
帥帥的醫師朋友仔細的撥弄了一陣子之後說:
好啦,可以回家了。付錢?不必了。健保給付範圍之內。
連掛號費都是友情贊助,醫藥費拿的是象徵性的,十元。
健保,保了幾十年,規規矩矩繳保費,這下子有受惠到!
心想,壽險保得更久,起碼也應該可以申請個幾千塊吧。
沒錯!那家壽險公司的處經理開賓士,送了張支票給我,
新台幣 貳 佰 元 整,即期支票,還禁止背書轉讓。
我是真傻眼了。活該。誰叫我平常就當慣了差不多先生。
條款裡頭有幾個小字,住院理賠。誰叫我老花眼,不看。
因為我沒能辦住院,理賠就是這麼多。
果然,文字是奧妙的,
果然,搞笑跟苦中作樂是不一樣的。
管它,反正呀,請大家支持「保護眼睛」活動就是了。
這樣,起碼,可以看得清楚契約「玄機」在哪裡。
還有後續,當天支票拿到,交給孩子的媽,
她一塞,不知道塞哪裡去了,一直找不到;
支票一年到期,不兌現,好像就免用了喔?!
天呀~~。
- Mar 03 Sat 2007 19:59
搞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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