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者五十五歲,台大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副教授。
我不認識這位副教授,不過,我為他和他的家人感到無限的悲哀。
這是甚麼社會?這就是所謂政府的德政,推動減刑帶來的結果嗎?
相關新聞轉載於 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83260.aspx
我也五十五歲,我可以想像,如果猝死的人是我,
死亡的瞬間,我只希望器官捐贈卡可以立即生效,其他的再說;
可是,這位副教授不是我,他根本就是無辜的人,
莫銘奇妙的慘遭橫禍。然後我在這裡無力的叫囂。
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轉眼間,父母沒了兒子,孩子的媽變成寡婦,兒女沒了爸爸;
也許,他們夫妻倆也才剛回味上星期六跟女兒去吃過的晚餐,
也許,他們夫妻倆正計畫趁暑假的時間,到各處去輕鬆一下,
現在都已經沒意義了。
活著的逞兇者又如何?
只要他說:「我命一條,你要不要?」,你能奈他何?
頂多,只能再判一次罪,關進牢裡頭,
然後每個禮拜一次,聽獄中牧師大聲疾呼:你要悔改!
活著的家屬又能如何?
老郎的看法比較直接,
應該五花大綁,帶到河濱公園,像中古世紀一樣,
用石頭丟死,把屍體掛在監獄,反而比較乾脆吧?
人權協會又會怎麼說?
我根本不相信這幫活在象牙塔裡頭的人說的鬼話。
殺人者、處死,強姦者、閹掉,貪污偷竊、斷手,
犯罪者,有人權,那麼,受害者的人權,在哪裡?
我在想,等這些唱高調的傢伙的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兒女慘遭橫禍的時候,
再來跟我說,他是如何如何尊重逞兇者的人權的。
馬的,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我現在是憤怒得語無倫次了。
我不認識這位副教授,不過,我為他和他的家人感到無限的悲哀。
這是甚麼社會?這就是所謂政府的德政,推動減刑帶來的結果嗎?
相關新聞轉載於 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83260.aspx
我也五十五歲,我可以想像,如果猝死的人是我,
死亡的瞬間,我只希望器官捐贈卡可以立即生效,其他的再說;
可是,這位副教授不是我,他根本就是無辜的人,
莫銘奇妙的慘遭橫禍。然後我在這裡無力的叫囂。
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轉眼間,父母沒了兒子,孩子的媽變成寡婦,兒女沒了爸爸;
也許,他們夫妻倆也才剛回味上星期六跟女兒去吃過的晚餐,
也許,他們夫妻倆正計畫趁暑假的時間,到各處去輕鬆一下,
現在都已經沒意義了。
活著的逞兇者又如何?
只要他說:「我命一條,你要不要?」,你能奈他何?
頂多,只能再判一次罪,關進牢裡頭,
然後每個禮拜一次,聽獄中牧師大聲疾呼:你要悔改!
活著的家屬又能如何?
老郎的看法比較直接,
應該五花大綁,帶到河濱公園,像中古世紀一樣,
用石頭丟死,把屍體掛在監獄,反而比較乾脆吧?
人權協會又會怎麼說?
我根本不相信這幫活在象牙塔裡頭的人說的鬼話。
殺人者、處死,強姦者、閹掉,貪污偷竊、斷手,
犯罪者,有人權,那麼,受害者的人權,在哪裡?
我在想,等這些唱高調的傢伙的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兒女慘遭橫禍的時候,
再來跟我說,他是如何如何尊重逞兇者的人權的。
馬的,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我現在是憤怒得語無倫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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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討厭的感覺喔..
朋友車子被砸破玻璃竊盜, 幸運的抓到, 法辦之後在網路上查案件審判結果, 犯罪者顯示"張XX", 受害者顯示"高世訓", 朋友問, 為什麼保護受行人卻要被害者全名顯示?? 我回答朋友:"這樣他出獄才知道要去打誰啊!!" 我想這就是德政下的不平等對待.
唉~~~~~
昨天看到這新聞 我也很難過 更擔心現在走在路上 隨時會有被襲擊的危險 真的是越想越恐怖 這位兇手 就算他今天不是減刑被放出來 而是刑滿後出獄 也是有可能犯下這樣的罪行 在講究人權的當代 變成犯法的人可以更囂張 受害的人要很擔心再度被報復或傷害 我有時不禁想 這樣進步的社會~~有這樣的人渣 那麼受害人家屬~~是情何以堪?
倒下的這位受害者 是花費多少資源培育出的精英 這樣無理由的消逝 反差之大才會引起眾人省思 為政者應反躬於道德,馴心於無為。 增加警力負擔 耗費社會成本 造成民眾恐慌 這種德政 不如不為
真的只是老鼠屎 還有其他更生人真的想自新 難怪亂世讓人想用重典 逼唉啦!!!
德政??闢咧.... 阿扁曰:這都是媒體亂象,阿共的陰毛...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(不想發言,以免污染您的版面)...唉
咦!我的留言不見了? 算了!上面有人講了 反正那些立委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 要怪誰!
阿妹在面對惡人的人權方面處置傾向比較心狠手辣 我非常贊同老郎的主張與看法 該閹就閹 該斬就斬 該剮就剮 該喀擦就喀擦
我覺得應該先作指紋建檔, 再立法執行鞭刑, 吸毒,強姦者改歸軍法審判...
Re All 謝謝各位沒棄嫌,回應老郎憤憤不平的情緒。 明知道, 事後再多的憤怒、悲哀、分析、檢討、扯濫、補救..., 都改變不了副教授「已經死了」的事實; 即使,家屬強忍悲痛,用最寬容的態度,回應這個悲劇, 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84909.aspx 但是,生日等同忌日的傷痛,卻要一輩子跟隨這一家人,誰能體會? 謝副教授的小孩子們,會用甚麼態度看待這個社會?或生活在這裡? 「公園」對這一家人的意義會變成甚麼? 父親車禍過世十八年,躺在往台南佳里我唯一熟悉的省道上,嚥下最後一口氣。 之後,幾次經過同一個地方,我都會想起,放慢車速; 現在,我都繞濱海的遠路;我無法忍受自己的車輪,軋過父親曾經留下的血漬。 引發這件車禍的胖女人呢?她從此就不再跌撞一般的,走過省道上班、回家嗎? 她想過:為了閃避她,摔死的老先生,他的小孩子後來是怎麼處理他的後事嗎? 我們選擇不追究責任,她手上拿到我們簽字的和解書之後, 她還會說:她年輕時候的過失,曾經毀了一個家的完整嗎? 傷痛就是用這種曖昧方式,隱藏在每一段新聞的背後的,腐蝕所有美好的回憶。 我的憤怒,來自於將心比心的「如果死者是我」的不忍; 我的悲哀,也來自於保護良善百姓的力量是如此的薄弱。 接下來呢? 這麼多年來,我學會了的教訓又是甚麼? 自衛?反擊?守法?知法?為善?為惡? 我只希望,我有趨吉避凶的智慧,保護自己,保護家人,而已。 我也祝福每一位看到我這些文字的人:一輩子免於生活的恐懼。 願謝副教授一路好走。也祝福他的家人,早日遠離傷痛。 至於,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政府, 我只希望,他們能在這塊土地上,好自為之。 畢竟,我也聽過、看過四十年的謊言, 我也還沒有看過不必付出代價的德政就是了。 五十五歲,還有時間可以讓這種討厭的感覺持續一陣子的。
oldmen大大: 看到您的這些話,真是心有淒淒焉! 台大植病系副教授謝煥儒被有前科的煙毒犯害死,死得真冤枉! 誰也不願意這種事發生在自己家人親友身上, 天倫夢斷,真是教人情何以堪.... 昨天晚上,我忽然想到您說的話,您本來是在阿妹家看文章的, 不知怎麼的突然變成來到阿茵家,看到那篇文章, <國民黨力推邱毅條款,使減刑條例修正案多放2800高再犯率囚犯>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rl2308&article_id=6339413 我愈想愈覺得好像靈異現象般,因為當時,我是在更早半小時之前, 寫好那篇文章發送出去時,因為版面突然變成一片淒黑, 等了十幾分鐘皆沒法再進入編緝台,以為文章傳送不成功! 只好改到樂多日誌的<尋找夢想的天空>,重新再寫一篇貼文, <台大教授之死誰之錯?邱毅條款害死人?> http://blog.roodo.com/fairy220/archives/3711673.html 待貼好之後,再回到無名網誌才看到您的回應的。 按理說,明明這種悲據是可以避免的,卻因為泛藍立委豬公強姦民意, 為了讓邱毅一人提早出嶽而,強推一年六月刑期者可以提早出嶽的惡法! <「一人減刑,萬民受害」,減刑的政治帳!> http://blog.roodo.com/fairy220/archives/3680857.html 不幸遭遇天倫夢斷之痛謝教授家屬也無法向這些立委們要求公道, 但是這筆<一人減刑,萬民受害>的帳, 我們還是要討回來,請大家在下次立委選舉時, 以選票唾棄這些強推<邱毅條款>的惡質立法委員們!
那種跳格的情形是有被嚇到。^___^。 生米成飯,破鏡難圓; 歷史的錯誤一再重演。 我看不見有心擷取教訓的當局, 盡是明哲保身或利益薰心的臉。 雖然,我早已放棄對未來願景的期盼, 但是,我並沒有忘記一路走來的傷痛。 我肯定知道除了自保, 還應該付出甚麼責任。 天佑台灣。祝福你我。
通常不是當事人 就會少了同理心 這社會 冷漠取代熱情 忽視取代關心 國人健忘 新聞熱潮過後 教訓馬上忘光光 病了 病了 嘆...
新聞版面越變越小,人人盡知。 還等不及逞兇者定讞,這件事的記憶就僅留存在謝副教授的親友圈子了。 台北縣議員如是,謝副教授如是,小市民也是..., 回到原點吧,開班傳授小市民防身術比較實在啦。
以下這篇文章,是有關吸毒的探討 監獄解決不了的問題 ■ 卡維波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jul/27/today-o4.htm 一位台大副教授遭到剛減刑出獄的吸毒者殺害,引發了廣泛的爭議。筆者在此想就吸毒犯的問 題做一討論。從大的方向來說,吸毒犯應該是減刑的對象,因為監獄並不是有效處理吸毒問題 之處。這讓我從幾個方面來說: 首先,目前法律並不懲罰服食致命毒藥者,如果說連吃毒都無罪,為何吸毒會有罪?由於吃毒 致命並不傷害他人,所以不屬於犯罪範疇;吸毒同樣的不傷害他人,其實也應該除罪。過去吸 毒被當作犯罪,乃是因為國家重視生產力,林則徐說服道光皇帝禁煙的一個理由就是「國將無 可用之兵」;但是在福利國家的晚期現代,並不需要所有國民都具有生產力,目前不具生產力 的寄生人口非常普遍,而多數吸毒者仍然具有部分生產力(還有人吸毒是為了提神、增加生產 力),應該可以被容忍。 其次,吸毒的本質就是藉著吃藥來達到心理愉悅的效果。在西方的語言裡並沒有「毒」這種明 顯負面價值判斷的說法。華人所謂的「吸毒」事實上是西方的「濫用藥物」和「服用禁藥」。 「毒品」的說法其實是近代中國民族主義的重要建構之一,從「毒品/吸毒」這樣的語言與背 後意識之沿襲來看,台灣與其他華人地區一樣,仍然深陷於中國民族主義對於毒品的文化建構 之中。 再者,現在許多心理疾病者如憂鬱病人,也會服用藥物來舒緩病情,還有很多人藉酒澆愁,或 者從事逃避現實、麻醉自我的尋求快樂。所謂吸毒,其實也是同一類性質的活動,只是服用了 管制藥物或者禁藥,而禁藥則是其副作用有礙生產力、或者不被醫生認為足夠安全者。 但是將吸毒者關入監獄反而可能使之具有犯罪傾向,因為監獄的次文化使得犯人在其中發展犯 罪技巧、犯罪網絡等等。監獄不但不能解決吸毒問題,反而可能衍生更多犯罪。 (怕無法全部貼完,分兩次)
接上文 不過吸毒和各種犯罪相關乃是不爭的事實,這是因為毒品的暴利與非法而成為犯罪集團的財源 和活動,吸毒者為了籌措金錢可能鋌而走險犯罪,也帶給親友負擔。 因此徹底解決吸毒問題,不是加蓋監獄來製造更多潛在犯罪者,而是各地建立專門的藥物輔導 中心,除了幫助戒毒外,也專業評估個案,在戒毒不成的過渡期間,合理與合乎健康標準的供 應禁藥或替代藥物,以包容方式來輔導用藥者的生活,而不用排斥與污名來強化吸毒者的自絕 於社會。 禁藥在管制監督下的合法使用,將瓦解販毒集團的暴利與組織活動,也根絕由於缺錢吸毒而來 的相關犯罪,其社會利益是多重的。 (作者為中央大學哲研所教授)
先謝謝妳轉寄這篇文章給我。內容寫得是有條不紊; 不過,這類型的篇章,還是得細看,才能領會作者的苦心。 1993-94,我曾經參與幾次跟毒品防治有關的宣導活動, 印象深刻的是,活動的贊助者和參與者, 大部分都不曾見識過毒品或目睹毒品危害之烈。(後來懂了。) 活動成效不彰,幾近表面文章; 事後大家都不願意再談起這些事。 我也是。 (小聲:老郎打字很慢,回應用字不多的時候,請勿見怪嘿。)
oldmen大大: 您真是有心人喔! 可否把您以前參加宣導活時後來懂得的(見識過毒品或目睹毒品危害之烈)的情形,寫出來給 大家知,並警愓年輕人吸毒歹路不可行呢?
我想寫的時候再說吧。^___^。 當初的意見有兩派: 其一堅持:要先讓大家明白「毒品是甚麼?長個甚麼樣子?目睹吸毒的後果會怎樣?」之後, 反毒宣傳才不會變成口號。 另一堅持:如此具象推動反毒的後遺症太可怕。 不知道毒品之前,可能沒事;知道了或誰去試了,誰敢保證不會?誰能負責? 這是一體的兩面,牽涉的也不是妳我可以介入的領域。 舉另一個類似的例子:馬殺雞。 媒體曾經在警方破獲淫窟之後,明白的描述了整個消費的過程、行情, 誰能肯定這種報導方式是錯的?對的話,支撐的理由是甚麼?最壞的影響是甚麼? 又另一個例子:完全自殺手冊。妳能研判這本書的後遺症有多大嗎? 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。 最重要的還是:如何尋找解決問題的助力。遺憾的是,我偏就沒有這種助力。 如果就單純的事件討論,其實,我倒建議妳在我的留言版寫下妳的意見看法, 那是強制隱藏的空間,對彼此想要交換的意見會更好。 不過還是老話一句:老郎打字很慢的喲,看法也不一定正確嘿。 祝妳假日愉快。
讀新聞, 看老人家的網文、回應, 都是沉痛的心情!
了解太多, 不是好事。
又見人在家裡坐、橫禍從天降:拿「我想嘗坐牢滋味」的笨理由,無端傷害一個五六歲的 孩子。這是什麼社會?有那種整天只知道國家認同的政治生態,平凡百姓的聲音被聽進 多少實在令人悲觀...
犯罪行為不一定都跟政治有關啦。 老郎的看法比較簡單, 變態的「想嘗坐牢滋味」凌虐小孩子被抓,就關死這個變態的吧; 誰敢站出來講獸行人權,就送那個誰的小孩子去給變態的凌虐一翻再說。 老話,學會自保之後,想見義勇為,隨時都可以啦。
oldmen大大: 真抱歉!最近太忙了,關於之前討論的問題,改天有空我會再和您互動談談。 貼一篇文章網址給您和大家看, 泛藍立委為了讓邱毅出來競選立委, 強推<邱毅條款>增加了半年, 讓一年半刑期的囚犯有機會被釋放, 一人升天萬民受害, 又讓多少善良無辜的守法人民被害了? 請見: 減刑,把我即將勝訴官司的公理正義剪掉了! http://www.socialforce.tw/blog/blog_12693__12470.html 水筆仔阿茵上
沒關係,妳先忙,大家有空再說。^___^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