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者五十五歲,台大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副教授。
我不認識這位副教授,不過,我為他和他的家人感到無限的悲哀。
這是甚麼社會?這就是所謂政府的德政,推動減刑帶來的結果嗎?
相關新聞轉載於 http://news.msn.com.tw/news183260.aspx
我也五十五歲,我可以想像,如果猝死的人是我,
死亡的瞬間,我只希望器官捐贈卡可以立即生效,其他的再說;
可是,這位副教授不是我,他根本就是無辜的人,
莫銘奇妙的慘遭橫禍。然後我在這裡無力的叫囂。
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轉眼間,父母沒了兒子,孩子的媽變成寡婦,兒女沒了爸爸;
也許,他們夫妻倆也才剛回味上星期六跟女兒去吃過的晚餐,
也許,他們夫妻倆正計畫趁暑假的時間,到各處去輕鬆一下,
現在都已經沒意義了。
活著的逞兇者又如何?
只要他說:「我命一條,你要不要?」,你能奈他何?
頂多,只能再判一次罪,關進牢裡頭,
然後每個禮拜一次,聽獄中牧師大聲疾呼:你要悔改!
活著的家屬又能如何?
老郎的看法比較直接,
應該五花大綁,帶到河濱公園,像中古世紀一樣,
用石頭丟死,把屍體掛在監獄,反而比較乾脆吧?
人權協會又會怎麼說?
我根本不相信這幫活在象牙塔裡頭的人說的鬼話。
殺人者、處死,強姦者、閹掉,貪污偷竊、斷手,
犯罪者,有人權,那麼,受害者的人權,在哪裡?
我在想,等這些唱高調的傢伙的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兒女慘遭橫禍的時候,
再來跟我說,他是如何如何尊重逞兇者的人權的。
馬的,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?
我現在是憤怒得語無倫次了。
- Jul 24 Tue 2007 11:47
這是甚麼社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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