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在家陪我老媽吃飯,
邊吃邊看新聞是她的習慣,
我是勉為其難,也跟著看。
剛塞第一口飯,差點噎住;
中天新聞的字幕報導:猩猩撒野,咬段男童食指。
男童受害,我們光聽都覺得難過。
而我差點噎住的原因是,段與斷,
我要孩子的媽看,她也跟著搖頭。
(先澄清一下,昨晚看別臺,食指被咬「段」變小拇指受傷啦。)
既然是大眾傳媒,就應該要講究正確,
那是最基本的、也是無可推卸的責任;
在棚內讀字幕,唸到吃螺絲,那是主播自己分神;
現場採訪,一分鐘連續說四次「....的一個情況」,
那那那那是個人慣用語的問題,
套句我老媽說的:「隨便聽聽就好。」
沒錯,只要唸的內容正確就好。
可是,「段」字就大大的掛在螢光幕上,
刺眼得讓我真的把電視關掉了。
前陣子,為了教育部杜先生的部落出現白字,
媒體咄咄逼人,說得杜先生好像是中文之恥;
現在,中天新聞字幕搞了個白字,
其他媒體是不是也應該表態一下?
讓中天的字幕嚐嚐「段」的厲害?
真是。
我不是講究到連個錯字都不可以的龜毛份子;
而且,我也只想律己不嚴人。大家高興就好。
其實,文字原本就是我工作內容的一部分,
曾經,為了一個錯字,毀了一整批的刊物。
那件事影響我對文字正確與否的態度,相當深遠。
我和媒體對文字正確無誤的態度,應該是同質的;
對工作來說,文字對錯之間,是完全沒有彈性的。
看著媒體如此草率的對待文字,而且,寬己嚴人,
我有自己的說法:撞牆去。而且不准戴SHOEI喔!
媒體早應該自省了。夜路走多了,是會碰到怪東西的。
亮一張也是奇怪的東西。報導結尾,硬是要多幾個字。
我猜,這傢伙大概還以為新聞稿是以字數計稿酬的吧?
一個地區,(接下來我猜的,只要有夠多媒體學我去撞牆的話,.......)
撞牆之後,我決定把我家的銀幕寫成螢光幕。(其實,是....)
- Mar 12 Mon 2007 19:31
段與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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